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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清平高速二期(南段)市政化改造交通设计方案》规划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GCG2021165181

项目名称:《清平高速二期(南段)市政化改造交通设计方案》规划研究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协议原件。需在联合体协议注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延长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2020年1月11日),由广东省审批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0日到期,为确保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从事规划编制业务,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审批权限,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依法取得的由广东省审批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0日,不再换发新证书。延续期内,如自然资源部出台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规定执行;根据《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2018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责任移交给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具体受理事宜尚未明确。因此对于取得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的单位,予以认可)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7月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7月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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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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