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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实验楼排风机活性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1-07-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JY2021-zfcg-01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实验楼排风机活性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实验楼排风机活性炭采购

活性炭采购

11.5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工(实际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予以10%优惠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打印网络版本后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4)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至 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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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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