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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站区保洁服务保障项目清扫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59206_000003-JH009-XM001

项目名称:朝阳站区保洁服务保障项目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9.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朝阳站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3日历天(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3日历天(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取得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内容应涵盖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和运输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服务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7-30至2021-08-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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