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辆25吨勾臂车、2辆2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备及附属配件 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29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辆25吨勾臂车、2辆2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备及附属配件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1-2-c007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辆25吨勾臂车、2辆2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备及附属配件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压缩、转运核心设备及附属配件采购及安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辆25吨勾臂车、2辆2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备及附属配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