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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采购公告
2021-07-30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30 20:29:03】

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询比公告

   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2030126035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800 吨,配置 2 台 4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 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2MW汽轮发电机组(15MW发电机组)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配套3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施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活性炭,本次采购量预估为140吨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碘吸附值≥800Mg/g活性炭,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全年无休。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山路1888号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承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应答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化验报告(并附检测机构具的专业检测资质),化验报告指标至少应包含并符合第四章供货要求活性炭技术规范书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报告时间为近1年(指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的前12个月内)。 4.业绩要求:应答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自身至少2个50万元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采购方对所使用产品的盖章(采购方)评价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30日  到  2021年08月0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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