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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0
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100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省公司拨款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需求预测量及标包划分原则进行设置,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采购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序号
标的
标包
预计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汕头供电局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99
100
200
1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负责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辖下: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翠园12栋办公场所、达濠府前路办公综合楼、春源北办公场所、原广澳电厂物资仓库、大窖物资仓库、营销中心摩托车库、营销中心地下车库、金新路113号办公场所、金新路115、117号办公场所、上围仔物资仓库等11个基层单位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的类别。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项目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为准)。
7.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0日17时0000秒至2019年 03月27日17时0000秒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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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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