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郑东新区黄河明珠广场项目钢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001-1901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郑东新区黄河明珠广场项目计划采购一批钢筋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黄河明珠广场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西六路南、如意西路东、西七路北、运河西岸。项目占地面积13722.3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694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890.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35.48平方米,商业面积4615.88平方米,地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43.73平方米(位于四层局部)、地下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6.42平方米(位于地下二层局部)、变电室526.89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局部),共1栋楼,地上10层地下2层。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黄河明珠广场项目承建项目使用的钢筋。
3、采购钢筋数量如下表:
序号
钢筋级别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1
钢筋
HRB400E φ6
T
116
2
钢筋
HRB400E φ8
T
581
3
钢筋
HRB400E φ10
T
465
4
钢筋
HRB400E φ12
T
241
5
钢筋
HRB400E φ14
T
402
6
钢筋
HRB400E φ16
T
515
7
钢筋
HRB400E φ18
T
451
8
钢筋
HRB400E φ20
T
794
9
钢筋
HRB400E φ22
T
317
10
钢筋
HRB400E φ25
T
476
11
钢筋
HRB400E φ28
T
364
12
合计
T
472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同类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HRB400E检测报告两份)。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1.3企业资质:生产厂家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钢厂且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应品牌的代理资格证明(代理授权书)。
1.4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1.6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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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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