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418-3817-4238-B1
2.项目内容:管道储运公司进口电液联动执行机构框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取得ISO9001:2008或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CQST、NEPSI和PCECI或IECEx认证体系确定的认证机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次投标电液执行机构的安全完整性等级不低于SIL2,应取得TüV或exida或DEKRA专业机构的认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SIL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电液联动执行机构整体防爆等级不低于EEXd IIB 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故障安全型电液联动执行机构ESD电磁阀采用长期励磁型,ESD电磁阀采用冗余设置。 6.制造商性质及品牌要求: 应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自有注册品牌,境外有电液执行机构生产工厂,具有电液执行机构加工、组装、检测能力。以上需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需要提供2014年至2018年在国内原油、成品油长输管线项目中不少于50台销售及使用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作为佐证资料),且在该时间段内运用于不同的三个工程项目。 8.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投标,不接受其他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需要授权代理商执行框架协议,则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缺一不可):(1)资质要求:代理商应为该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具备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和库存储备能力。(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10.(2)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连续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11.(3)授权责任: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书(见招标文件《代理商保证书》),同时制造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见招标文件《制造商承诺函》),对该投标人所供货物提供质量、售后服务及商业行为担保,该投标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纪违约等问题,视同制造商行为,并接受同等处理。 12.投标文件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制造商签字人的授权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3月27日8:00时至2019年4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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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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