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03-225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宁德,霞浦县
一、招标条件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厂址邻近海域水生生态调查专题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厂址邻近海域水生生态调查专题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概况:
福建霞浦核电厂位于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位于东冲半岛的东北部、福宁湾的西南岸。厂址坐落于霞浦县城东南方位约15km处,与宁德市(厂址西南方位)的直线距离约59km,与福建宁德核电厂(厂址东北方位)的直线距离约30km。厂址所在地理位置见技术任务书。
福建霞浦核电基地按7台核电机组规划,包括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2台60万千瓦级快中子反应堆机组。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和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霞浦核电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调查范围以核电厂排放口为中心,最外围的调查弧半径不小于50km的排放海域,调查范围以平面图方式表示,并给出控制点坐标。
- 计划工期:1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用条件:
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能够提供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核电项目的厂址邻近海域水生生态调查业绩。相关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投标人须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资质(涵盖海水、沉积物、海洋生态等海洋环境检测);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26日9:00到2019年4月1日17:00。
获取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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