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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能源投资公司2019年国华故城一期1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6
无标题文档 国华能源投资公司2019年国华故城一期1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华能源投资公司2019年国华故城一期1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10164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及交货: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33台金风科技风电机组塔筒及附属件的采购、制作与组装、运输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塔筒主体;

2、塔筒法兰;

3、塔筒内附件(电缆夹、电缆桥架、密封条、爬梯、防坠落系统等内饰件、平台、紧固件、塔筒内照明灯具(LED)、插座线缆等电器附件、灭火器等)的采购与组装;各段平台电缆孔托盘制作安装

4、运输支架等辅助器具;

5、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

6、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

7、接地装置焊接;

8、现场技术服务等。

*交货地点: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单位现场指定地点。

本项目供货时间较紧,请各投标人确实根据自身产能情况投标,如出现延迟供货造情况,直接将其纳入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暂停该投标人参与国家能源集团塔筒物资采购投标资格2年,特此声明。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台基)

项目地点

*交货时间

国华故城一期电项目

3.0MW-100-5段米塔筒及其附属构件

33台

故城县西南,风场最北侧距离县城中心约 5km

见下表

交货期

批次

交货时间

塔筒及其附属构件

2019 年7 月5 日至10月10日,每3天交货1套。

注:1、交货时间为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本项目设备招标数量为暂估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数量与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明确生产工厂(工厂所在地),该工厂必须为投标人控股企业(附股权证明)。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中的一个即可。(1)具有中钢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等级特级;(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4)业绩要求:2016、2017、2018年,每年均具有塔筒供货业绩,业绩内容为单机容量1.5MW(不含)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生产制造、销售,三年累计满足上述要求的塔筒生产销售数量不少450套。提供合同首页、尾页、时间签订页、供货内容页、供货数量页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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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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