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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用彩超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四包)(重新发包第1次)BB2021ZFCGZ0224-重1、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用彩超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五包)(重新发包第1次)BB2021ZFCGZ0225-重1招标公告
2021-08-07

项目概况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用彩超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4包、5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1ZFCGZ0224-重1(4包)、BB2021ZFCGZ0225-重1(5包)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用彩超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4包、5包

预算金额:4包:62.22万元;5包:83.33万元

最高限价:4包:56万元;5包:75万元

采购需求:4包采购手术无影灯(双头)、手术无影灯(单头)等设备;5包采购除颤仪、插件式病人监护仪、病人监护仪、产科胎心监护仪等设备。(详细设备内容及技术参数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产品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经营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疗器械的注册人、备案人或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

(3)生产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则无需提供生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8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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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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