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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_土样采集及制备、测试分析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二次)
2021-08-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2021]0372

项目名称:嫩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_土样采集及制备、测试分析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9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9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嫩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_土样采集及制备、测试分析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C[2021]0372;

2、项目名称:嫩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_土样采集及制备、测试分析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9,750.00元;

5、采购内容:土样采集及制备、测试分析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土样采集及制备按采购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测试分析数据在2022年2月20日前提交数据给采购人;

7、合同履行地点:按照采购方要求,乙方将土样及数据送至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管理能力。

(2)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审核通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潜在投标供应商请于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线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发送至hljfczb@163.com邮箱内(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标注:投标单位全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全部正确信息内容后,将采购文件统一以邮件形式下发。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

2、售价:每套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王慧

卡号: 6222 8011 4347 1007 46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

文件汇款备注栏里需要标明:投标供应商简称+项目编号

四、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30分;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0号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嫩江分站(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潜在投标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ljfczb@163.com),并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收到邮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嫩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嫩江市境内

联 系 人:张守林

电   话:0456-752414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9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846594913

邮   箱:hljfczb@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土样采集及制备按采购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测试分析数据在2022年2月20日前提交数据给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管理能力。(2)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审核通过;(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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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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