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21】015-2号
项目名称:水表更换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48.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名优地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促进本市名优地产品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 服务商 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财务状况报告: 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资信证明。6)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11)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在福建省内各供水企业未存在因质量、服务问题而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虚假声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声明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注:相关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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