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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水兴钻井有限公司钻井队院内办公室装修改造及南庄水库外墙保温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08-10
受招标人北京昌水兴钻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钻井队院内办公室装修改造及南庄水库外墙保温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钻井队院内办公室装修改造及南庄水库外墙保温工程;

1.2招标人:北京昌水兴钻井有限公司

1.3项目投资:约190万元;

1.4主要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钻井队院内办公室装修改造及南庄水库外墙保温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

1.6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证明;

(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3.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资质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清晰原版的A4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采购公司留存。若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3.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科技园区永安路26号1栋401室。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21年8月21日9:00(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科技园区永安路26号1栋401室组织竞争性磋商。(具体时间地址以招标文件为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昌水兴钻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426424683

招标代理人:北京华中北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科技园区永安路26号1栋4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10529929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打印存档)、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要求的通告》;

(8)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相关要求。

(9)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证明;(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至 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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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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