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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GT2021-QY191加工纸招标公告
2021-08-11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T2021-QY19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新景路99号鑫叶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电话:0592-2279850

采购项目名称:

加工纸

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的每个货物均分别设置不含税最高控制单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

加工纸,品目号1-1铂金镀铝转移纸-1;品目号1-2铂金镀铝转移纸-2;品目号1-3铂金砂点镭射转移卡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供货要求、且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含有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内容打印件,要求打印件需包括完整的投资人信息。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投标限制的行贿供应商(行贿供应商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行贿供应商、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行贿供应商以及各直属单位认定后上报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贿供应商),同时,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未行贿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福建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30时止,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方式(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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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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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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