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JZC-2021-025
项目名称:金凤区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主要完成自治区下发遥感判读图斑、森林资源变化图斑核实验证,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并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主要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2013年1月1日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滥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公益林等问题.以本年度的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督查线索,与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核实,核实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以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4)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至 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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