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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道滘大队与东莞市道滘镇专职消防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2109319

项目名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道滘大队与东莞市道滘镇专职消防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

服务期限

为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道滘大队与东莞市道滘镇专职消防队食堂食材配送选取正选配送服务单位一家,备选配送服务单位一家

供应年限为1年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年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2日  至 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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