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ODOZB121033
项目名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智能接处警项目硬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20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请看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且联合体中或分包单位有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至 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