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070982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冷水滩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3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冷水滩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卫生保洁、安防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会议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公司;②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上岗证;③投标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保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至 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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