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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工程--氮气储罐:容器类别:第一类;设计压力:0.8MP
2019-04-04
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工程技术公司驻在组采购的AB201904040786:新3#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工程--氮气储罐:容器类别:第一类;设计压力:0.8M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904040786
2.项目名称:新3#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工程--氮气储罐:容器类别:第一类;设计压力:0.8MP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认证体系要求: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赶到设备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投标方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纸介质投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网上投标需在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网站下载)。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9-04-04 14:00:00至2019-04-12 08:30:00登录网站,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04-12 08:3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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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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