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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工程TXSG-0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2021-08-13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工程TXSG-0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钢材、水泥)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1-31-2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工程TXSG-04合同段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工程TXSG-0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资金来自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工程TXSG-04合同段工程沿线途经三水区西南街道、南海区狮山镇和丹灶镇,路线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主线(南北走向),二是进港路连接线(东西走向)。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主线,南北走向,路线总长约 7.205km,进港路连接线路线长约1.672km。主要工程内容为:包括预制梁1710片预制及安装、支座以及预制梁段对应的桥面调平层、防撞护栏、伸缩缝预埋件、防落物、桥上照明灯杆底座、标志牌底座、桥梁护网等工程。合同工期为2020年09月进场场地建设,2021年01月-2023年06月主体施工,工期30个月。合同价35264.6万元。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 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供应商2018年至2020年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谈判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投标公司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谈判,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特殊要求:

GC01包件钢材(型材除外)生产厂必须在以下厂家范围内: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阳春厂)。

3.2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谈判;;

(4)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供应商2018年至2020年竞谈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谈判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谈判,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②特殊要求:

   水泥生产厂必须在业主推荐以下厂家范围内: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 年8月13日至 2020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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