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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项目公告
2021-08-17
雄安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7 16:14:53

雄安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参加响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设与运营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3 项目最高限价为: 270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万元整。

1.4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建设内容部分:建设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实现单个项目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投资决策分析、成本(投资)控制管理、数据信息管理;集团所属项目造价数据分不同维度储存、统计、梳理、分析,挖掘数据价值,形成相关成本数据库及技术经济指标;集团所属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他建设相关单位管理;建设期、运营期投资管理及投资收益测算模型建立;系统集成应用;建设项目投入资源管理;投资收益模型管理;日常成本业务及管理工作办公软件等功能。支撑投资控制高效,数据积累,统计分析可视化,决策支撑,监督预警,成本管控智能化,成本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全过程闭环管控。并达到采购人对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可靠性、稳定性及并发用户数的需求。

(2)运营内容部分: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投资)控制系统建成后,根据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运营协议,运营期内供应商需持续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迭代升级、系统培训等工作,基于本系统双方共同研发面向市场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增值服务、造价文件编制审核工具软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数字证书等。

2.2 服务期限:

软件委托开发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质保期满为止。

运营服务期限,以后续签订的运营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申请)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按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9)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供应商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须具有一个不低于270万元信息化系统开发业绩或不低于150万元成本(投资)管控类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4.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17:00至2021年8月20日18:00。报名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在线报名。

4.3采购文件下载:报名成功后即可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8月17日17:00至2021年8月20日18:00。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00,本项目仅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台。

5.2逾期在平台提交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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