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160SCCZG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棠2101项目冷冻机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棠2101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套冷冻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其现场安装指导等伴随服务。
120万大卡 -50℃冷冻机组 1套
40万大卡 -20℃冷冻机组 1套
交货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同时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制造商所属集团公司内的销售子公司或具有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制冷量100万大卡以上的开启式螺杆冷冻机组制造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委托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证书(若旧证未完成换证但在有效期内,也可提供压力容器D2级及以上制造证书);提供委托方证书需附相应的委托协议;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8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3项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中包含制冷量≥100万大卡的开启式螺杆冷冻机组销售业绩,且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并出具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页,合同货物参数页、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可在http://shixin.court.gov.cn/ 网站上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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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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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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