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水取样装置询比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汽水取样装置 |
| 二、标段(包)编号:20210802030128992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无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总规模为1000吨/天,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5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并预留渗滤液沼气接口、预留渗滤液浓液回喷口、预留二阶段用地及安装接口。二阶段增建1台5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炉内加药装置、汽水取样装置和闭式除盐水冷却装置系统设备。应答人应保证所供设备的完整性,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指导、配合试运行、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面负责。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具备供货条件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项目所在地。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屏)。 2.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2.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5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三个项目取样及炉水加药装置的生产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用户名称、规格型号、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每1个取样装置业绩和1个炉水加药装置业绩为1个完整的有效业绩)。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8日 到 2021年08月26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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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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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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