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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019-04-12

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AL-12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绿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LY/T 2242-2014)文件要求进行对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内容: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LY/T 2242-2014)规定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一、二级指标权重值,计算建设项目对湿地生物多样性指数BI,确定影响程度。完成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对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2)负责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有关技术审查,并按专家审核意见完成评价报告的修改、补充工作。
2.3.1外业前期准备(包括资料收集、外业仪器物资准备等);
2.3.2外业实地调查
2.3.3内业统计、图件绘制、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初稿);
2.3.4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意见、报告编制初稿完成;
2.3.5报告修改成稿;
2.3.6报告复制、装订(8套)。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务期: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6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丙级及以上(包括丙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04.01-2019.03.31)具有类似(林地或湿地)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1项,且该(林地或湿地)生物多样性编制及影响评价业绩成果获得省级林草厅审批通过(附省级林草厅审核通过批文)。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中级技术职称;(2)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近3年(2016.04.01-2019.03.31)具有类似(林地或湿地)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1项,且该(林地或湿地)生物多样性编制及影响评价业绩成果获得省级林草厅审批通过(附省级林草厅审核通过批文)。
3.2.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地址(提供本企业拥有场地房产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和资料)
  3. 投标单位需有专业的评价团队以及成熟的野外调查团队(提供评价团队组成和野外调查团队组成及人员配置资料)和良好的服务能力(提交完善的本项目服务方案)
  4. 投标单位需掌握专业的调查方法(提供本项目拟采用的几种调查方法及适用性介绍);
  5.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 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8.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3.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12日9:00起至2019年4月16日16: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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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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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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