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1-09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中学正大门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86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安防设备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批 | 158610 | 1586.1 | /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2.1 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选择其中一种提交即可):
2.2.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2.1.2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2.1.3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2.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响应人自本项目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5在资格审查当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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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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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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