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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GXZC2021-G3-002793-KLZB)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2021-0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1-G3-002793-K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5页《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服务内容”第2点“2. 预计回收名称和数量如下”补充“需回收处置的危险废弃物清单”。

《需回收处置的危险废弃物清单

(1)废弃化学品(不明)6吨;常规科研瓶装试剂(无标签);

(2)实验室废液15吨;废酸液、废碱液、有机废液(乙酸乙酯、二氯甲烷、DMF、DMSO、石油醚等)、无机废液(不含汞)等

(3)废弃化学品(一般)4吨;

柠檬酸钠、氯化钠、硫代硫酸钠、(3-琉丙基)三乙氧基硅烷、1,4,7,10-四氮杂环十二烷-1,4,7,10-四乙酸、1,5-二氨基萘、1,6-己二胺、1.3,5-苯三甲酸、11-巯基十一烷酸、11-巯基十一烷酸、17-Methyltestosterone(甲睾酮)、1-Butyl-3-methylimidazolium chloride.1-丁基-3-甲基咪唑氯、1-Butyl-3-methylimidazolium hexafluorophosphate.1-丁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1-丁基-3-甲基咪唑氯化物、1-丁基-3-甲基咪唑四氟硼酸盐、1-丁基-3-甲基咪唑溴化物、1-硝基丙烷、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酰二亚胺盐酸盐、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酰二亚胺盐酸盐、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酰二亚胺盐酸盐、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酰二亚胺盐酸盐、2,2-联氮双(3-乙基苯并噻唑-6-磺酸)二铵盐等

(4)废弃化学品(剧毒)17公斤。

编号

名称

规格

重量(g)

备注

1

亚砷酸钠

分析纯

440

毛重(闲置)

2

亚砷酸钠

分析纯

250

净重(闲置)

3

亚砷酸钠

分析纯

820

毛重(闲置)

4

砷酸钠

化学纯

500

净重(闲置)

5

砷酸钠

化学纯

860

毛重(闲置)

6

砷酸三钠

化学纯

645

毛重(闲置)

7

砷酸三钠

化学纯

945

毛重(闲置)

8

亚砷酸酐

化学纯

890

毛重(闲置)

9

亚砷酸酐

化学纯

1000

毛重(闲置)

10

氰化钾

化学纯

627.519

毛重(闲置)

11

氰化钾

化学纯

455

毛重(闲置)

12

氰化钾

化学纯

525

毛重(闲置)

13

砷酸氢二钠

优级纯

250

净重(闲置)

14

砷酸氢二钠

优级纯

250

净重(闲置)

15

亚砷酸

不明规格

275

毛重(闲置)

16

亚砷酸

不明规格

85

毛重(闲置)

17

亚砷酸

不明规格

80

毛重(闲置)

18

亚砷酸钠

分析纯

820

毛重(闲置)

19

三氧化二砷

分析纯

663.68

毛重(闲置)

20

三氧化二砷

不明规格

115

毛重(闲置)

21

不明规格

59.3557

毛重(闲置)

22

叠氮化钠

分析纯

100

净重(闲置)

23

叠氮化钠

分析纯

100

净重(闲置)

24

叠氮化钠

分析纯

100

净重(闲置)

25

对氯苯甲醛

分析纯

96.8

毛重(闲置)

26

重铬酸钠

分析纯

500

净重(闲置)

27

重铬酸钠

分析纯

500

净重(闲置)

28

重铬酸钠

分析纯

500

净重(闲置)

29

重铬酸钠

分析纯

500

净重(闲置)

备注:1、毛重为药品和瓶重之和,净重为原装重量。

2、不明规格为退回药品                                                                                              

2、第31页《评标标准》“技术分”中“2)具备处置能力,但采用的工艺无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或虽然有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但没有针对该工艺的污染物排放制定了国家级污染控制标准,得7分。(需提供以该工艺命名的环保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级污染控制标准。)”改为“具备处置能力,采用的工艺符合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得7分。”

3、第31页《评标标准》“技术分”中“ 3)采用成熟的处置工艺,且该工艺同时具有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以及针对该工艺的污染物排放制定了国家级污染控制标准,得10分。(需提供以该工艺命名的环保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级污染控制标准。)”改为“具备处置能力,采用的工艺符合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环保技术规范及标准)。得10分。”

4、删除第31页《评标标准》“技术分”中第2条“(2)掌握核心技术,并成功地运营同类型多家处置企业,得10分。”

5、第31页《评标标准》“技术分”中“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满分由10分改为20分,一档由3分改为5分,二档由6分改为10分,三档由10分改为20分。

6、第32页《评标标准》“商务分”中“(3)处置企业配套有危废运输车辆资质的得5分。无自有车辆但承诺中标后租赁有资质的危费运输车辆得4分。”改为“(3)运输能力,满分5分。处置企业自有危废运输车辆资质的、能提供具有交通运输相关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具有“6类1项,危险废物”经营范围的,得5分 。无自有车辆但承诺中标后租赁有上述相同资质的危废运输车辆也得5分(若中标后不按此履行承诺则视为违约)”。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1 年8月27 日9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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