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北外环路(北炼路-塔西大街)道路工程第二标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外环路(北炼路-塔西大街)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石化园行审投资【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北外环路(北炼路-塔西大街)道路工程第二标段,起点位于K0+660处,坐标为(X=194045.932,Y=517118.629),自西向东,终点至工业大街(K1+460),坐标为(X=194046.094,Y=517857.340),道路总长约80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其中K0+000-K0+800段规划绿线62米,其他路段根据两侧建筑情况适当布置。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计划工期:90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总设计工程师,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扫黑除恶活动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5日上午9:30—2021年0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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