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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08-26

鲁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  月  17 日  9   时  2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ZC2021-Bg078

2、项目名称:鲁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17365.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网络设备

524000

524000

2

第二标段

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1393365

139336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采购内容:网络设备、机要通信系统、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及售后服务、设备运维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 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6质保期:软件1年,其他设备设施3年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   8  月   27   日0时0分整至2021年   9  月     16日23时59分整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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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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