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2021006
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4093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4093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修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标条件
本竞谈项目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修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竞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修缮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
2.3 项目概况: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总投资:约1404093.98元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3.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近三年(2018年至今)企业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验收证明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可提供已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若尚无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不提供;
6、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7、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屏或报告中未出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标报名
4.1 报名资料: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3号楼3F(鑫豪酒店3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200.00元/套,售后不退。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3号楼3F(鑫豪酒店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中国边检
联 系 人:凌工
电 话:0883-88269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人民路20号五楼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13312569331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近三年(2018年至今)企业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验收证明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可提供已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若尚无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不提供;6、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7、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屏或报告中未出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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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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