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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漳湾作业区联检大楼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088

项目名称:漳湾作业区联检大楼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70.97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0.97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漳湾作业区联检大楼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一批

11709716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品目清单目录及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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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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