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活性炭采购(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询比公告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活性炭采购(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2030126245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配置2×750t/d机械炉排炉+2×15MW次高压中温高转速凝汽式汽轮机配2×18MW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项目所用活性炭,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暂定年用量为200吨,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用量为准,双方将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12小时内,将甲方要求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每次送货量以甲方通知的为准。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 合格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3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4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5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2.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1.7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活性炭检测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2.1.8 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含)以上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理化性质的活性炭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2.1.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6日 到 2021年09月02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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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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