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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第五小学2021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1]-0804-280

项目编号: WHHY-ZC【2021】-022

项目名称: 盐池县第五小学2021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元): 1874490.00

最高限价(如有): 187449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盐池县第五小学2021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87449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87449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日;质保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即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谢绝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8-27 17:00:00 至 2021-09-03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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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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