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九师170团2021年兵团本级乡村振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BTJY09GCGK2021052)已经由第九师农业农村局以师农建发〔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九师170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170团2021年兵团本级乡村振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九师农业农村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2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87.7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70团 3.工程规模:(一)5连:1.连容连貌提升:改造沥青路面6605.2平方米,新建路灯35盏,种植乔木226株,种植果树843株。2.给排水工程:绿化给水管网(DE 25-110)2455米,出水桩4个,阀门井1座,非开挖过路55米;排水管网(DE110-315)821米,排水检查井44座,非开挖过路44米。(二)7连:1.给排水工程:绿化给水管网(DE75-90)617米,出水桩6个,给水阀门井1座,非开挖过路20米;排水管网(DE110-315)2961米,排水检查井121座,非开挖过路62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9GCGK2021052-01-01 | 第九师170团2021年兵团本级乡村振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 |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 7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有效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应执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合格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①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②已变更项目经理的提供有甲方签字并盖章的变更证明;③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录入项目单位黑名单);项目经理需承诺驻场每月不少于22天的承诺函。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工作。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8日 00:00:00至2021年09月02日 19:3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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