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516-2003-5719-B1
2.项目内容:江汉油建塔河分公司高架油罐及井口预留阀组撬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完成审计的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资产负债率以财务审计报告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数值计算为准)。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机械加工或金属压力容器。 3.投标商需提供相应生产设备与检验清单、照片,附生产、检验人员清单与资格照片,提供相关作业工序照片 4.投标商须提供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HSE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认证证书状态均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因工区地域偏远,需求、消耗分散,投标商应在新疆天山以南区域有办事处!对需求保障响应时间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6小时,出具承诺书; 6.投标商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覆盖机械加工(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8.投标方出具垫资500万元以上货款资金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4月23日8:00时至2019年4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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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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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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