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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阳光恺悦小区阳光恺悦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1-08-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TH-2021-0823-033

项目名称:阳光恺悦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阳光恺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服务记录、企业介绍、声明等相关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辽源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全部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全部持健康证上岗;8)供应商应具备保洁、垃圾清运的机械设备,例如保洁清扫车辆等,具有日常维护、维修设备的能力(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2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截图”加盖公章。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应答文件被拒绝。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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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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