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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西秀镇文明村临时祖宗屋安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N-2021-99

项目名称:西秀镇文明村临时祖宗屋安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881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881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2.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扣除幅度: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1个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9、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 完成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二维码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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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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