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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康保卧虎石风电场300MW工程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二次公告
2019-04-24
华电康保卧虎石风电场300MW工程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4
(招标编号:CHDTDZ093/16-CL-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屯垦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康保卧虎石300MW风电项目华电康保卧虎石风电场300MW工程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3/16-CL-0201
卧虎石300MW风电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
华电康保卧虎石风电项目3×70mm2、3×185mm2、3×300mm2、3×400mm2等规格型号的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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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对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注: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
第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公告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废标处理。第一次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卧虎石300MW风电35kV高压铝合金动力电缆】
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
4.合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人民币;
5.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5-2017年)连续盈利(以净利润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5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时间的审计报告即可。
6.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20个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每个合同中26/35kV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
7.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0个同等(26/35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铝合金动力电缆项目供货业绩。招标方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 3 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发生因电缆产品质量问题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近 3 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发生因电缆产品质量问题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应经过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0.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履约、产品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所属员工,应出具投标人为投标人授权代表缴纳的2018年4月(含)-6月(含)社保证明;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本次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的,不需出具此社保证明;
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
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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