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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1年保山市大柱山隧道室内分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材料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3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1年保山市大柱山隧道室内分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材料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1年保山市大柱山隧道室内分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材料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TT24SG012100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模式:(1)包括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勘察工作,设计勘察范围同施工范围;(2)包括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口场坪站点、基站设备安装、电力电缆、通信泄漏电缆、光缆、隧道内站点、电源配套、变压器安装、远程抄表系统、远动合闸系统、电磁干扰测试、室内分布系统、红线内外交接点处的光缆井、电缆井、运营商设备和天线的安装等施工;及包含相关商务谈判和物业协调;(3)包括本工程涉及的所有主材及辅材。(不包括:运营商主设备和天线)

1.2预估采购金额:本次施工招标总费用为951.20万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41.47万元(不含税)、施工服务费用519.70万元(不含税)、主材费用199.78万元(不含税)、辅材费用190.25万元(不含税)。

1.3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其将被否决投标,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折扣85%,材料费用最高限价为折扣95%,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为折扣75%)。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设计工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提供设计成果包括工程预算,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工期内,需配合施工单位,同时要配合红线外的相关设计工作,并汇总红线外的设计方案,最终输出统一的设计方案。

1.6施工周期要求:根据昆明铁路局天窗批复数量进行工期安排,预估在2021年12月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工程,在2021年内完成设备开通。

1.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结构为: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且具备设计类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一)、设计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的其中一:

(1)具有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铁道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1.4、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涉及铁路相关工程(含通信工程专业)的设计业绩,要求设计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合同关键页应包含项目名称、时间、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无发票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中可识别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1.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二)、施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全国范围内公众网络信号覆盖施工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时间、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无发票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中可识别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3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2.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铁路或机电或通信与广电专业)的项目经理。

2.8、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9月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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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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