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21545
项目名称:福山郊野公园天牛防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邀请
受福州市鼓楼区福山郊野公园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福山郊野公园天牛防治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谈判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 项目编号:HXZ21545
- 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3.1购买时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4、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 9月6日09:30之前提交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谈判报价人。
6、谈判时间、地点
6.1谈判时间:2021年9月6日09:30。
6.2谈判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接受原件,不接受复印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郑女士
电 话: 18259170414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电 话: 0591-87560550-805
标书编制人: 小张
12、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银行账号:118100100100072481
1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成交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福大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84000052501229
14、特别提示
14.1潜在谈判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谈判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4.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谈判文件须按谈判文件提供的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单位电子信箱。若将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缴交到谈判保证金账户的,按未缴交购买谈判文件费用处理,供应商须按规定重新缴交购买谈判文件费用。若因此导致谈判保证金账户上的购买谈判文件费用无法及时退还的,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
14.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谈判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完工期 |
1 | 1 | 福山郊野公园天牛防治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 (7)天内交货 |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报价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免费上门安装调试、保险、税票、保修费等一切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的主件为品目一:福山郊野公园天牛防治采购项目,若有多家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件)投标的,按第二章谈判报价人须知中第16.4.5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至 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