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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忙令特勤站星级食堂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QCG2021-44-88

项目名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忙令特勤站星级食堂改造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5.66598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66598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不少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这个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②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记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

2、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以后(含发出当日)的日期;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招标申请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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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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