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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年报外包和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外包服务采购(重)竞争性磋商
2021-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2021-C3-030228-HXXM(重)

项目名称:市场主体年报外包和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外包服务采购(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4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4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市场主体年报外包和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2021-C3-030228-HXXM(重);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XZC2021-C3-01031-001、QXZC2021-C3-01031-002。

项目名称:市场主体年报外包和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外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85472.00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服务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1

市场主体年报外包和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外包服务采购

1项

一、外包企业年报服务:

1)负责对青秀区市场主体年报事宜的宣传、指导及电话催报、短信息催报;农贸市场100%走访,写字楼、商场100%走访

2)负责接受青秀区市场主体年报事宜的咨询及疑难解答;

3)负责跟进、推进青秀区市场主体年报进度事宜;

4)负责青秀区市场主体年报事宜的后续服务;

5)对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实现100%年报目标

6.5002

1项

二、外包核查拟吊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服务:

1)第一次(拟吊销当月)

1)实地走访核查455户拟吊销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2)现场送达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年报催告书等相关文书,并对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大门、单元门、房号等环境进行拍照取证;

3)拟吊销企业的实地走访率达100%;

4)拟吊销企业的核查办结率达100%。

(2)第二次(第一次现场核查半年后)

1)实地走访核查455拟吊销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2)现场送达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年报催告书等相关文书,并对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大门、单元门、房号等环境进行拍照取证;

3)拟吊销企业的实地走访率达100%;

4)拟吊销企业的核查办结率达100%。

2.04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邮寄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可以选择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响应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接收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磋商响应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磋商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6,收件人:黄莉,联系电话:0771-5502082。

(二)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竞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

(三)磋商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磋商

1.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10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非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下述方式进行:

1)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③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邮寄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④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磋商及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①磋商小组会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加磋商、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②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为后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能有序高效进行,鼓励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前入驻“政采云”。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尽快、及时地在“政采云”注册供应商账号并完成入驻,以便供应商在中标或成交后,能及时、顺利地完成平台上的后续流程。1.供应商注册程序①登录“政采云”(http://www.zcygov.cn<.ipv6.cernewtech.cn/span>)中“商家入驻”直接进行注册或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ipv6.cernewtech.cn/span>)中“注册供应商”板块点击“我要注册”按钮进行注册。②已在“政采云”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不需重复进行注册,但应确保在指定时限内通过终审并顺利入库成为平台“正式供应商”。③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6

项目咨询电话:0771-5502082,联系人:黄莉

2、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4号

联系电话:0771-5560685

联系人:黎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5826232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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