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板材连续热铝镀锌机组建设项目—起重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板材连续热铝镀锌机组建设项目—起重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承包已由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明细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3.1.1、资金状况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 币不低于5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2、认证体系要求: 质量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3.1.3、投标方企业类型: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安装、设计、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的生产型企业。 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3.1.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以下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1)10年以内鞍钢股份、攀钢集团或宝武集团起重量不低于32t,跨度不低于26.5米的桥式吊车供货业绩证明; 2)10年以内起重量不低于32t,跨度不低于28.5米的欧式双梁桥式吊车供货业绩证明。 3.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 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A级); (3)提供10年以内鞍钢股份、攀钢集团或宝武集团起重量不低于32t,跨度不低于26.5米的桥式吊车供货业绩证明及10年以内起重量不低于32t,跨度不低于28.5米的欧式双梁桥式吊车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4)提供桥式起重机制造和安装A级资质证明。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9-03-18 18:00:00至2019-03-25 17:00:00,登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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