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钢铁能源动力厂发电工区电缆隧道、电缆夹层增设自动灭火系统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钢铁能源动力厂发电工区电缆隧道、电缆夹层增设自动灭火系统项目已由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鞍钢集团相关标准执行,其它详见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检修工程缺陷量明细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关于入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消防工程施工、维保和监测企业的通知》中批准的合格准入相关方,并要求投标方具备消防设施设计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方无消防设施设计甲级资质,可联合有消防设施设计甲级资质的其它单位进行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关于入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消防工程施工、维保和监测企业的通知》中批准的合格准入相关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不大于2人),并上传其签订的联合体投标相关协议签字盖章原件。 3.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4评估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个(相关合同复印件1份)。 3.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3.6如使用专利技术,需要专利所有人授权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3.7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8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6)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扫描件); (7)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3.9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10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8-11-20 13:00:00至2018-11-26 13: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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