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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度国内原燃料水运
2019-04-2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下半年度国内原燃料水运 已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证明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载重吨证明材料等),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所提供的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证明可提供网络截屏并注明出处,船舶检验证书(主要项目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2.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有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范围;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载重吨证明材料;自有船舶总载重吨4500吨及以上。 2.2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有国内水路货运代理的经营范围;提供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3.必须提供原燃料水路运输合同及对应发票(提供2018年至今的运输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一份,传真有效的合同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4.必须能够开具10%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央企、国企及其控股公司除外),收取5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一供应商参与多个项目的,仅收取一份,鞍钢确认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对于在招标过程、履约过程出现弃标、不履约或违约等不良问题的供应商,物流管理中心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期合格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多家供应商不得出现相同法人或出资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04-23 11:00:00至2019-05-17 09:00:00登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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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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