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2 台 116 兆瓦热水锅炉锅炉砌筑、烘炉施工工程(招标编号:HNZB2019-04-2247)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一、招标条件本肇东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2 台 116兆瓦热水锅炉锅炉砌筑、烘炉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设 2台 116 兆瓦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肇东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新建 2 台 116 兆瓦热水炉-锅炉砌筑、烘炉施工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肇东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新建 2 台 116 兆瓦热水炉-锅炉砌筑、烘炉施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二)专用条件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应具有至少三项保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2. 投标人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5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5.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6.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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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2台116兆瓦热水锅炉锅炉砌筑、烘炉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