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一期第二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9-03
项目名称: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一期第二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2309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 0时0分~2021年9月23日 10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5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355.723699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或道路及相关结构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的专业机构。 注:(1)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填写。 (2)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若设计负责任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具备相当于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包含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期间),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政府部门对社保缴纳等有新的规定或暂不能办理的,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期间办理社保业绩相关安排的通告”导致不能办理的,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中标价等于或大于1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办事指引》http://ggzy.gz.gov.cn/qyxxd1/index.jhtml)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 10时0分 - 2021年9月23日 11时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