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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9-03
  • 项目名称: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1-1229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 0时0分~2021年9月23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84.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2】及【3】资质。 (1)勘察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满足参加勘察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要求的。 (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资格要求: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类别(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或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或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及园林建筑类别,或道路及相关结构类别(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或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或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及园林建筑类别。 (3)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含市政类设计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且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 11时0分 - 2021年9月23日 12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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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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