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522-2109-6023-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天津石化项目1481-P0032-0006-烟气加热器-chenb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⒎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⒏ 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4.⒐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⒑ 投标人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如在偏差表中未说明,视为投标人满足此条要求); 6.⒒ 对招标技术文件如有偏差,投标人须要在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并标明是“正”或“负”偏差,如偏差表中未列出偏差,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技术文件无偏差,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负”偏差,如投标人提出“负”偏差,否决投标; 7.⒓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20%(提供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和财务收据,保函的有效期至设备交货结束),进度款20%(提供财务收据),到货验收合格支付40%,考核款10%,质保金10%,详见商务合同付款方式; 8.⒔ 质保期:本设备的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详见商务合同(质保期以商务合同为准,如在偏差表中未说明,视为投标人满足此条要求); 9.⒕ 交货期:本设备的交货期为2019年11月30日货到项目施工现场。 10.⒖ 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相同材料、相似工况下的烟气加热器成功运行一年以上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需清晰。 11.⒈ ★5.1.9 投标方在选择换热器板材时要加以考虑换热介质对板材的腐蚀及磨蚀,换热介质 的具体组分详见第 4 章。模块内所有与烟气接触的框架、梁、冲洗水管等用金属材料部件 采用 2205 双相不锈钢。加热器管板采用碳钢,与烟气接触外表面包覆≥1.5mm 厚氟塑料板。 12.⒉★5.2.8 烟气加热器壳体材质为2205双相不锈钢,换热管材质为氟塑料(PTFE),氟塑料(PTFE)原材料采用进口品牌(科慕、大金或相当于),国外进口或国内独资厂生产,并提供原产地证明。换热管直径≥10mm,壁厚≥0.9mm,管束与管板采用机械胀接。 13.⒊★5.2.13 烟气加热器的换热管束须水平布置,烟气自下而上通过烟气加热器,换热管管束 须无阻碍热胀冷缩,单管程管束中不允许出现积液、弯曲,选材及结构设计必须满足第 2.2 章的标准规范内容规定。 ⒋投标人对招标技术文件标记“△”三角项条款偏离4项以上(包含4项),否决投标。 14.接5.2.8条:投标方所选用的2205双相不锈钢及氟塑料(PTFE)性能检测等需经过业主方和招标方的确认,但业和招标方的确认并不免除投标方对选用的2205双相不锈钢及氟塑料(PTFE)质量和性能保证的责任。。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4月28日8:00时至2019年5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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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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