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JH-BJ-213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确定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大众帕萨特、大众迈腾、大众捷达、大众途锐、丰田普拉多、沃尔沃、哈弗H9、丰田考斯特、宇通客车、金龙客车、瑞风面包车、依维轲客车、长坡皮卡车、江铃皮卡车等车型维修保养(本项目择优定点3家服务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具备本次服务项目维修保养和经营销售的资格和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与本次服务内容相关);(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须提供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6)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行业备案证明材料,具有三类或三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注:(1)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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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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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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